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平安校园保卫战,现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省教育系统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做好防疫期间学校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是教育系统最重要的职责。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高度自觉、高度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科学统筹、一校一策、一班一案”的原则和“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增加家庭经济负担、不增加教师教学负担”的要求,迅速行动、科学组织、精准施策,合理有效组织与管理好教育教学。要坚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理念,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学生身心成长规律。要充分考虑不同学段学生年龄特点、身心发育情况,针对各级各类学校实际和经济发达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山区、民族地区等地域差异,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分级分类、分区分域安排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要坚持务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把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抓实抓细。
二、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坚持大局为重,防控优先,疫情响应不解除不返校;坚持省上统筹,属地负责,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坚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防控措施不到位不开课。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暂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政府评估批准确定,做到错区域、错层次、错峰开学。部委属高校和省级部门所属高校、中职学校需同时报主管部门同意。高校开学时间经地方政府评估批准后报教育厅统筹确定。除因特殊原因并报学校批准外,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未正式开学前,一律不得开展面授教育教学活动。
三、合理组织安排教学
中小学校正式开学前,除初、高中毕业年级外,均不得开展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学生特点,按照“一班一案”的方式和“内容适量、时长适当”的要求,科学组织在线教育活动,应坚决防止以居家学习完全代替学校正常的课程教学,不得要求学生网络学习“签到打卡”。网上教学要以“德体美劳教育”为主、“智育”为辅,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网上答疑和在线解惑。高校可结合实际,通过调整教学方案、优化教学进程等方式,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学校要加强教学内容审核,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体现正确导向。学校不得组织聚集性志愿服务活动,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外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暂停,各校要完善毕业生就业举措,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
四、科学设置教育内容
网上教育以生命健康、疫情防控、爱国主义、经典诵读、习惯养成等内容为主。要结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实践,向学生宣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增强学生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时代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厅将于2月17日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按周推出中小学学案建议表,指导各地各校参考使用。中小学开学后,学校年度教学计划的调整,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各高校应充分利用上线的慕课和省、校两级优质在线课程教学资源,积极开展线上学习活动。要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及偏远乡村学校学生的学习情况。要分类制定教学方案,统筹部署和妥善安排开学前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关心指导好学生寒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做好开学后的教学与现在居家学习的有效衔接。
五、扎实做好师资保障
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需要,结合开学具体时间节点,做好教师返岗情况研判和调配预案,科学合理、分期分批安排必要的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职工返岗,为开展教育教学做好师资保障准备。疫情防控期间,对开展在线教育的教师所承担工作量要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给予体现。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